处务工作会议制度
为了提高办事效率,保证工作质量,促进基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,特制定处务工作会议制度。
一、基建处处务工作会议(以下简称处务会)是基建处领导班子通过会议形式研究、决策、部署全处工作的重要形式。
二、参加处务会的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。
三、处务会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处务会研究重要议题参会人员会前应充分调研,会上充分表达意见,深入讨论、集思广益,保证会议做出的决定、决议有利于推动工作顺利开展。
四、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,会议议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提交处领导班子确定。
五、处务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传达学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学校党委政府部门重要指示及学校重要会议精神,通报有关重大事项,并研究落实具体措施。
2.各科室阶段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3.重要工作安排和制度建设。
4.处内工作人员业务分工。
5.工作考核和奖惩。
6.其他需要处务会讨论、研究、决定的事项、或涉及“三重一大”的事项。
7.布置落实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工作。
六、处务会形成决定、决议全处必须遵照执行。主办科室必须落实会议决定,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应予以支持与配合,并按分工要求,责任到人,按时完成,不得出现拖延、推诿等执行不力现象。
七 、由综合科做好会议记录,对于重要内容,需以处内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科室留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