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处廉洁自律工作纪律
为确保我校基建工作工程质量,规范基建工作人员在基建管理过程中的行为道德,提高基建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、克己奉公的意识,特制定本纪律。
1.认真学习、贯彻党的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,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努力钻研业务知识,虚心向他人学习,切实把自己锻炼成懂业务、会管理、能协调的职工。
2.忠于职守、尽职尽责,努力工作,反对懒散怠工,消极敷衍,甚至弄权渎职、不负责任的行为。做到坚持原则、严格监督、搞好服务,确保质量。
3.廉洁自律,不循私情,不谋私利,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收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礼品、礼物或现金。不得为本人和亲属联系货源及提供劳务,不得参加影响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各类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。确因工作需要与对方进行单独接触,应向领导请示,经同意后方可与对方接触。
4.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报价、投资额、投标单位情况等于招标内容相关联的信息。
5.自觉接受学校广大师生的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