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处处长工作职责
一、在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主持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负责制定、实施基建工作的规章制度,严格依法依章办事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制度,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。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安排,会同相关部门拟定、编制和执行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,制定全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执行情况,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三、按国家、省、市基本建设程序协助学校发展规划处申报建设项目。
四、监督和管理好校内改扩建项目、代建项目,严格按照《基建处工作职责》条例,加强代建项目建设的质量、进度、造价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,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优化。协调、组织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单位各个阶段的质检、消防、规划等验收,及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的移交。
五、按程序协调处理建设项目、代建项目的资金申请、拨付及项目的概、预、结、决算审查、审计工作。
六、负责协调处理代建项目建设的其他相关事宜。
七、认真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